World Vision - Gifts of Hope

Thursday, July 30, 2015

【就食論事】之 社交網站中,人人皆專家

晚近十年中,地球村可經歷著風起雲湧的變化。隨著互聯網及網上社交系統的普及(算算面子書竟已歷十數載,吾老矣!),加上如今人手一機,吃飯前不再是謝飯禱告,而是拍照分享,一個人在一間新店吃了一餐,其社交網絡圈子裡的朋友都收到了照片,無形中可為新餐廳的普及幫上了大忙。

但,這同時也是柄雙刃利劍。時下新餐廳,不免開個面子書專頁,免費宣傳之餘,也讓顧客分享心得。然,若網上公關應對不當或服務員態度不佳,更甚者若該事件被網友瘋傳(如某業主與某顧客掀起社交罵戰),對該餐廳的影響不可謂不大,輕則名聲受損,重則翻身無望!其實有時顧客的批評或為無稽之談,蓋因如今社交網站中,人人是專家,所評之事可能是本身無知(如某顧客曾批評某批薩攤位的餅皮不像某批薩連鎖店般“鬆軟”),但若業者在網上犯了(無稽之)眾怒,就死得冤了。

這也或許是社交網站帶給社會的一大挑戰:偶們如何分清楚某些批評是專業的,還是荒謬的。

說到群體反彈,有時並無法真正反映事實,原因很簡單,因為反彈者無法得知整件事情的真相,而光憑其對事件片面的認知,作出反彈。其中很好的例子,便是漫畫迷群體對很多漫畫電影選角的反彈。茲舉個例子:

1989年的蝙蝠俠電影,一洗六七十年代那種蝙蝠俠與羅賓光天化日滿街跑吃漢堡包的形象,成為近代蝙蝠俠電影的楷模(黑暗電影拍攝手法、哥特式建築、憂鬱氣氛等)。但其主角,飾演蝙蝠俠的麥克.基頓,選角時引起極大爭議,因為漫畫迷們認為麥克的喜劇背景完全不符合他們心目中的蝙蝠俠形象。事件甚至嚴重到影迷們寄了封五萬人聯署的抗議信去華納兄弟公司,要求換角(這數字以前社交媒體時代而言,是相當可觀的)。當時,製作單位頂住了壓力完成了片子,獲得一致好評,而麥克.基頓也成了蝙蝠俠的經典形象。即使在往後六部蝙蝠俠電影中,蝙蝠俠角色三度易角,麥克.基頓的蝙蝠俠還是眾意中最好的其中一個。

華納兄弟為何膽敢堅持呢?原因很簡單,因為導演添.布頓曾與麥克.基頓合作過,添先生很欣賞麥克那種略帶憂鬱的性質,因而敢於啟用麥克。怒氣沖沖的影迷們會知道這些內幕嗎?

時至今日,漫畫迷們對電影選角還是相當偏激。每次新演員出演某角色,只要稍微“反常”或“冒險”,漫畫迷們便群起而攻。隨著社交網站的普及,這類意氣之爭更見力度。2016年將迎來漫畫電影中的大型製作:蝙蝠俠大戰超人,而這次蝙蝠俠的選角:四十一歲的賓.艾弗列,更是犯了漫畫迷們的大忌(賓在十餘年前曾出演盲俠,一部被認為很失敗的超級英雄電影)!

同樣面對聲討的,還有神奇女俠(在偵探漫畫世界中,超人、蝙蝠俠與神奇女俠是三大角色,經常帶領各路英雄組成正義聯盟)演員,以色列名模嘉兒.佳朵。嘉兒身材瘦削,乍看下與身材壯碩的神奇女俠不甚相似,而引來史無前例的巨大反彈。漫畫迷們群起圍攻嘉兒的身材(尤其是惡劣批評其胸部不夠大),卻無視嘉兒的各樣特質:她服兵役時曾為以色列軍健身教練、她出演動作片玩命關頭系列時無替身上演多幕驚險動作、她身為地中海人(神奇女俠為希臘傳說亞馬遜女戰士,不是白種人)等等。

直至截稿兩週前,蝙蝠俠大戰超人的宣傳片終於在2015年聖地亞哥動漫展登場,賓.艾弗列飾演的蝙蝠俠及嘉兒.佳朵飾演的神奇女俠在短片中現身,影迷們大為驚艷,總算稍微平息了一些漫畫迷的怒氣。

要批評?可以,但你確定你真弄懂了你要批評的事情嗎?

Monday, March 16, 2015

【就食論事】之 消費稅知多少(二)

上篇論到消費稅基本名詞,這期想談談有關消費稅的各項坊間疑問。當然,以下資訊只供參考,本貓不具顧問資格。各商家若有疑問,請千萬咨訊相關權威,如關稅局或消費稅顧問(各個名詞註釋請參照上篇)。

常見問題1:偶需要註冊為消費稅人(GST person,即為政府充當消費稅收稅官)咩?

基本答案:若您年應繳稅總額(Yearly Taxable Income)在五十萬以上,您就必須註冊為消費稅人,您有責任為您所提供的供應(貨品或服務)向買家徵收相應的消費稅,並上繳關稅局。

常見問題2:偶決定吞下供應商的進項稅,不提領進項稅,那偶不就不用註冊為消費稅人咯?

基本答案:參見問題1的答案。若您年應繳稅總額超過五十萬,您必須註冊並為政府徵收消費稅,不然是違法的。您吞不吞進項稅則由您。您不提領,政府感激不盡,但您不繳稅,就得重重責罰!根據法令,觸犯消費稅法令的懲罰,是非常嚴厲的,比欠所得稅更慘。

常見問題3:消費稅報賬要怎樣做呀?

基本答案:商家首先必須在皇家關稅局的網頁註冊為消費稅人,得到消費稅人號碼(這號碼必須準確列印在您的發票或簡易發票),然後按時(年應納稅所得在五百萬以上的,每月報賬,其餘的每季度報賬)填寫GST-03表格(若您沒用電腦系統)並寄至皇家關稅局總部,或於皇家關稅局網頁上載電腦系統提供的GST-03數碼檔案。網上提呈GST-03的用戶,若有提領進項稅,關稅局將會在十四個工作天內將進項稅進賬商家戶口,但若是手動提呈,進賬則需要廿八天。

常見問題4:好咯~只好去註冊咯。但消費稅不是很簡單嗎?買個有“GST Ready”滴收銀機不就好了!

基本答案:也許很多商家並不知道:光買一架市面上宣稱“GST Ready”滴收銀機,遠遠不足以解決您報賬時所需要滴資料,除非您這架收銀機是整個帳務系統的一部分。最常見的收銀機提供數種稅率設定,能有效幫助商家設定貨品價格所含稅項,並能導出所有交易的數碼資料,供用戶導入其電腦另行處理。因此,這些收銀機能滿足商家搜集貨品/服務交易時的消費稅資料。但要作消費稅報賬,您所需的資料就遠不止貨品交易的消費稅那麼簡單了。另,閣下若是個消費稅人,閣下的發票必須遵從指定格式。若閣下想使用收銀機的簡易發票,是必須向關稅局阿頭(Director General)申請,同時簡易發票也有指定格式呢!簡易發票也不是每個顧客都收的,例如閣下的顧客也是消費稅人,他頂多能從簡易發票支領RM30的進項稅!所以若閣下的顧客有消費稅人,而交易價格常超過RM500,想必顧客會要求閣下提供完整髮票。

常見問題5:那也不難吧?不需要電腦系統呀!

基本答案:GST-03雖說只有區區幾個欄目需要填寫,但若細拆各個欄目,其實所需資料並不那麼簡單。其中最頭疼的是調整項。例如閣下有發票在六個月後收不到錢(發票一出,閣下就得繳付銷項稅),閣下可申請不良債務減免,即支領這張發票所剩的餘額中的消費稅為閣下當月的進項稅(這叫不良債務減免,Bad Debt ReliefGST-03第十七項,錢沒收到要交稅,很可憐嘛)。但是,若顧客數月之後付還了該發票,閣下又得繳付這筆錢所附帶的銷項稅(不良債務回收,Bad Debt RecoveryGST-03第十八項)。還有,若商家有欠著的發票六個月還沒還清,一樣得還給關稅局該發票早前已支領的進項稅,當然,若之後還清了該發票,又得從關稅局拿回進項稅!若不用電腦系統,商家要做這類處理,可想而知相當麻煩呢!

常見問題6:偶生意滴賬目都是交給鄰居那個會計美眉做滴,應該沒問題吧?

基本答案:據本貓所知,有些坊間代做賬目的人,已向顧客說明他們不幫忙做消費稅的東西。其實這是無法了解的,因為消費稅肯定是帳務系統的一部分,沒可能能獨立出來(消費稅的各項進出賬,都得記錄在商家賬務裡嘛!),所以若這些小姐做不了消費稅賬目,她們可能就無法幫人做賬了!另,若關稅局要向商家查核,商家必須提供七年以內所有有關消費稅的資料、文件及賬目哦!

常見問題7:哇!那偶現在怎麼辦?


基本答案:本文出街時,只怕與消費稅的末日期限相差無多了。眾商家若現有帳務系統,請千萬叫承包商提升系統以使用消費稅程序。若沒有帳務系統或想買新的,請向關稅局查詢,關稅局有一系列已認證的系統承包商,商家可從中選擇。然訓練員工操作新的消費稅界面及設定帳務中有關消費稅的新科目需要不少時間,若閣下還未預備好,得趕快了!祝閣下好運!

Tuesday, March 3, 2015

【就食論事】之 消費稅知多少(一)

鑑於很多朋友對消費稅的事情有很多疑問(或不知道需要有疑問),本貓將分兩期談談基本的消費稅資料,希望能幫到大家。當然,以下資訊只供參考,本貓不具顧問資格。各商家若有疑問,請千萬咨訊相關權威,如關稅局或消費稅顧問。

消費稅有關詞彙:
  1. 消費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或作貨物與服務稅,是增值稅的一種,即是說您將徵收您提供的商品在增值(就是您貨物在扣除成本後滴價格)後的稅務。例:一箱汽水價格RM30,消費稅6%,於是供應商賣您(30x106%)RM31.8,您要賣RM35,消費稅6%,您當向顧客徵收(35x6%=)RM2.1的銷項稅,您需要賣RM37.1。但您可向關稅支領您付還供應商的RM1.8進項稅,因此,您繳付的消費稅總額僅(RM2.1-RM1.8=)RM0.3(五塊錢賺幅的6%)。
  2. 進項稅(Input Tax)與銷項稅(Output Tax)-您付還供應商的消費稅,成為您的進項稅,而您向買家徵收的消費稅,成為您的銷項稅。每當報賬時,銷項稅扣除進項稅,便是您所需繳付給海關的消費稅。若您的銷項稅大於進項稅,您還可向海關領錢呢!例:四月份您買機器製造商品,機器及原料共花了RM10,000,進項稅RM600,當月的銷售額為RM8,000,銷項稅RM480,則您可向海關支取RM120。五月,沒買機器了,原料花RM5,000,進項稅RM300,若當月銷售額為RM8,000,銷項稅依然RM480,則您得付還海關RM180的消費稅了。
  3. 基本稅率分別:
    • 標準稅率(Standard Rated):最普通的稅率,絕大多數商品服務都是此稅,6%。
    • 零稅率(Zero Rated*):這不等同於豁免稅率,這類商品應繳付消費稅,只是稅率為0%。海關對零稅率的貨品和服務,有著詳細的指南,若非在這指南里出現的商品,絕不是零稅率。各位可按此下載該指南
    • 豁免(Exempted*):這類供應不需徵收消費稅,但同樣的,也無法支領付還這類供應的成本所含的進項稅。原則上,若您僅提供豁免稅率供應,您基本上是無需註冊為消費稅人的,但有些同時提供豁免供應和可徵稅供應的商家(如建築商,賣房子豁免徵稅,但賣商店是可徵稅供應)是最頭疼的一組人,他們的進項稅算法繁雜,在此暫不贅述。
    • 其他:截至目前,海關有興趣的稅率分類約有廿四種,諸如零稅率在銷項稅方面還分國內和出口兩項,還有“被認為供應(Deemed Supply,您送禮給供應商/客人?行,但若整年超過五百塊,對不起,請付消費稅)”,其他各種調整稅項(多收了、少收了、壞帳等等)等無奇不有的分類,要搞懂,若不上個講座還真有點難呢!
  4. 年應納稅所得(Yearly Taxable Income)-對消費稅而言,您一年中屬於以上稅率中可徵稅項目(屬於標準稅率和零稅率的商品或服務)的供應所賣得的數額,就是您的年納稅所得。這數字若超過五十萬,則您必須註冊為消費稅人(GST Person)。
  5. 消費稅人(GST Person)-恭喜您,您成功成為了政府的私人合法稅吏… 努力為政府收取消費稅吧!
* 時至今日,海關還是對該不該收的商品心猿意馬,因此對於零稅率和豁免的供應,各位必須勤於查閱,以防有變。

Tuesday, February 10, 2015

【就食論事】之 消費稅,沒在怕的...嗎?

某日早餐,驚覺:一)飲料漲價了!二)乾撈麵好像少了一片叉燒?唉~汽油跌價,怎地百貨還是照樣漲漲漲呢?君不知,卻原來是消費稅(正統名字為商品與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的陰影,正慢慢籠罩著大馬人民。

何謂消費稅?依照維基百科,消費稅亦名商品及服務稅,乃增值稅的一種。其特質有別於一般銷售稅/零售稅,即僅有消費者承擔,消費稅或增值稅在每個商品/服務的供應過程中,都須繳稅。如此層層疊疊,整個供應鏈(如生產商、經銷商、零售商和消費人)中,每人僅繳付商品增值的稅務。維基百科為這種稅務給了個生動的例子(數字為馬幣):
+-----+----+----+-----+-----+----+-----------+
| 供應鏈 | 售價 |消費稅 | 售價  |扣除進項稅|總繳稅額|成本(售價+繳稅)  |
+-----+----+----+-----+-----+----+-----------+
|原料供應商|  50|  5 |  55 |   0 |  5 |  ??+ 5= ??|
+-----+----+----+-----+-----+----+-----------+
| 生產商 | 150| 15 | 165 |   5 | 10 |  55+10= 65|
+-----+----+----+-----+-----+----+-----------+
| 零售商 | 250| 25 | 275 |  15 | 10 | 165+10=175|
+-----+----+----+-----+-----+----+-----------+
|消費稅總額|    |    |     |     | 25 |           |
+-----+----+----+-----+-----+----+-----------+
依照上圖所示,一樣商品從生產到零售,每個角色都負擔消費稅的一部分。有別於以往的銷售稅,若零售價為250元,銷售稅10%為25元,全數由消費者承擔,而若是消費稅,消費者僅負擔10元,而其他的15元,由生產商和零售商分攤。

這樣說來,消費稅豈不是讓消費者繳較少的稅?很好啊,不是嗎?而且,政府也說,很多的生活必需品如農產品等等,將豁免繳付銷售稅,這不是很好嗎?

只是,紙上談兵,往往無法反映實際情況。至少,政府口口聲聲保證消費稅的實施,不會加重人民負擔云云,可信度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若真如政府所言,消費稅將使人民繳還更低的稅務,那政府為何推行銷費稅?若銷費稅所取代的其他稅收,將比銷售稅更多,那推行銷費稅,如何能提升政府收入?首相納吉於去年十月提呈的2015財政預算案,便清楚言明,消費稅將為國家收入貢獻更多。如此,那些多出來的錢,若不是人民繳交的消費稅,難不成是天上掉下來的?

第二,消費稅計算繁雜,推行時又另有繁文縟節。不僅政府部門,所有須交消費稅的商家和團體(年可徵稅營業額超過五十萬)都需花大筆的錢提升電腦系統以對應消費稅所需的計算、文件和查核。另,為了避免計算錯誤,很多稍大的企業,都得破費聘請稅務顧問,為他們的帳務系統提供咨訊和意見。消費稅顧問費用不菲,大企業的顧問費用只怕在六位數以上,還不包括電腦系統的升級呢!有些商家至今並無電腦系統的,別無選擇,必須購置新的電腦系統。這些額外的開銷,由誰買單呢?

其三,若商家無需登記繳付消費稅(年可徵稅營業額低於五十萬),雖說商品無需繳還消費稅,但一樣無法索取進項稅。如此一來,該商家的成本中,就包括了所付的消費稅。舉個簡單的例子:某麻麻檔年營業額不超過五十萬,無法徵收消費稅,而他們賣印度煎餅的麵粉、糖、鹽和油,都是零稅率(零稅率供應,Zero-rated Supply,不是豁免,只是稅率為零,賣這類商品的商家,若成本有繳付消費稅,可以索償進項稅),照理說應該無需起價,然而,店租將徵收消費稅呀!那成本要誰還呢?

此外,在一些行業中,由於大企業能享受進項稅回扣,這同時對無法享有進項稅回扣的小商家而言,是不公平的。例如,在購買雞飼料時,大農場能索取進項稅回扣,小農場卻不能(雞蛋雞肉都是零稅率的商品,商家可索取進項稅),而雞蛋或雞肉都有管制價格,如此一來,小農場由於得承擔消費稅,成本就遠比大農場來得高了。

中產階級向為國家奶牛,每年繳還繁重的稅務,一毛錢也拿不回,這情況在消費稅實施後,自然更慘,除了所得稅,還得交消費稅。只是同樣的問題,對月入三千以下的家庭而言,傷害更劇。以往這些人基本上無需繳付所得稅,拿一馬援助金,由其他納稅人補貼。可是如今,他們自己卻同樣得付消費稅,那所得的幾百塊援助金,充其量只是拿回自己繳的稅款罷了。

政府出此下策,只有一個原因:國庫空虛。只是近年來,我國財政面貌已大是不同。如今國際油價插水、股市低迷、匯率狂瀉,也不知為時多久,長期依賴國油派發紅包的我國財政,捉襟見肘是可以預見的。由數月前的汽油津貼削減,到直接砍掉津貼,更見政府荷包羞澀的窘境。而近期西馬大水災,賑災、災後重建、早發一馬援助金等,個個都要掏錢,政府其他千奇百怪的開支(如開飛機去度假等等),亦不見減少。消費稅的實行,對我國政府臃腫的財政黑洞而言,只怕也來得太小太遲了。

【就食論事】之 美食無疆界...嗎?

本貓愛吃,所以有關吃的新聞,自然也較挑得起偶滴興趣。日前閱報:檳城林首長終於下達指令:檳城美食攤位,禁止外勞掌廚!理由大抵上是認為外勞烹煮的檳城美食,味道不地道,會破壞檳城身為美食天堂的金漆招牌。

本貓雖未親嘗檳城美食,但一向多與來自全馬各地朋友間交流美食資訊。同樣是娘惹菜為根基,檳城人喜歡魚肉為湯底的叻沙,而古晉人的叻沙則以香料和蝦頭雞湯為主,基本上是兩樣完全不同的東西(中馬的咖哩叻沙、南馬的加東叻沙又是另兩種截然不同的食物),但檳城人就是吃不慣古晉叻沙,而古晉人也大多不愛檳城叻沙的魚(腥)味。兩位來自檳砂兩地的朋友,圍著兩種不同的食物,辯得臉紅脖子粗,大是平常。這,是檳城人對檳城美食的驕傲和堅持。

也是檳城人這份堅持,見證了檳城美食一再揚威國際的威水史。如此,林首長打著守護檳州美食的旗幟,與小販業者對著幹,獲得八成半檳州人的支持,也見證了檳州人對本土美食的自豪,是一種近乎信仰的執著。

林首長七月間提及此事,已然遭遇反彈,如今實行起來,只怕還將繼續招惹不少他州衛道人士(注1:不是味道人士,因此似乎不見美食專家們有所不滿;注2:似乎不見檳城消費者在批評之列)的批評。其實,本貓對林首長此舉的動機何在,深感困惑。為政治利益嗎?不像呀!為保護檳州美食文化嗎?做法卻失焦了!雖一萬四千人的民調中,八成半檳城人贊成林首長的封關政策,但若光以可行度和對成效的預測來看,林首長只怕是還枉做小人的。

何以見得?

其一:可行度--這方面已有多人論及,本貓僅列出一二。多人已指出,除卻此項禁令似乎有犯界貿消部的職權範圍等等行政、立法層面的難題,州政府在查禁和監督各小販方面,可有足夠的人力和物力?

其二:實效性--林首長之所以有此一舉,其實多少也反映了民間的情緒。小販業者面對外勞攤位的搶灘、本地食客對事物品質下滑的怨言時有所聞。然,提升或保持檳州在地美食的品質和味道,拿外勞開刀,真的解決得了問題嗎?

林首長也許更應該關注的,是為何熟食小販們啟用外勞,以及為何他們在辛苦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和口碑後,不是盡力確保自身品牌的品質和聲譽,而是任由訓練不足的外勞掌廚。

啟用外勞的原因可想而知:不外是工資和意願問題。小販難道會因為本地人的工錢比較便宜而請外勞?然就工資問題而言,小販們或有苦衷。每盤炒果條,賺頭是蠅頭小利,如何出得起能令本地人心動的工資呀?起價又怕人不來吃,減料又怕顧客嫌棄,自己一人實在忙不過來,怎辦?唯一出路:請外勞呀!煮累了,想找人代工?身邊只有個外勞呀!所以,林首長若真要對付,不是對付外勞,而是對付本地人吃不起好料,付不起工錢的大課題呀!

此外,若真有人白拿執照,光靠外勞掌廚煮些亂七八糟的食物出來賺錢的,林首長但鍘無妨,然,您如何辨識這些人呢?如何不確保鍘刀之下沒有冤死之魂呢?

收筆前,本貓對林首長的一段話,大感共鳴:吉隆坡某街素以美食出名,然如今名聲一落千丈,何也?外勞掌廚也!本貓下週將在此街附近公幹,想來也悲哀,吃什麼呢?整個所謂的黃金地段,放眼過去,全是阿拉伯籍、緬甸籍掌廚,甚至那些高級商場中,各大外國知名連鎖高檔美食餐廳,也無例外。難道天天吃酒店的嗎?唉~

吉隆坡市中心美食業已然完全淪陷,檳城呢?

【就食論事】之 套餐式民主

八十年代本貓看港劇,每當有餐廳場景,劇中人物例常點滴東西,通常為“套餐”。說來笑話,本貓當時不懂什麼叫“套餐”,更不懂港人茶餐廳所謂滴“A餐”、“B餐”,直到開始光顧快餐店時,才知道“套餐”的定義。幾樣東西分開買,比較貴(無論成本或售價),但套在一起賣,比較划算(無論對顧客與老闆而言),蓋因一次賣一個商品,和一次賣多個商品,固定成本(員工做一次買賣的時間、水電供應、硬體設施)不變,所以,賣多就賺多,價格便有下調的空間。

套餐的好處,在於方便和省錢。但有個“小”犧牲:自由。

我想吃漢堡與汽水,但不想吃薯條,然若分開買,漢堡加汽水的價格竟貴過套餐,你說我有得選嗎?說到底,顧客雖能自由點選商家所提供的套餐選擇,並從套餐中省些錢,但並沒有太多的自由選擇僅花錢買自己愛吃的東西,最終獲益最大的,還是商家。

這樣滴自由,我稱之為“套餐式自由”。

套餐式自由,說穿了,並不是很好的自由。換句話說,套餐式自由,乃是經過“精心策劃”,給了顧客(類似虛構的)選擇的自由。負責(謀算)預備套餐的人,才是完全的贏家。有什麼例子呢?剛才餐廳的套餐是一例,買電話配套時選擇手機也是一例,最近將這套餐式自由運用得爐火純青的,莫過於強國中共政權,以套餐式自由的方式,提供給港人看似自由的套餐式“普選”了。

日前某教會某周刊有文提到對港人佔中*的看法,作者的見解大略為“行使個人自由以不可妨害他人自由為基本”,和以“鄰舍露天焚燒並自詡有他的自由”為例,達到“所以港人佔中是濫用自由”的結論。孤不論露天焚燒這例子並不能很好的詮釋港人佔中,作者論及港人佔中的自由,從基礎上便錯了。

作者自稱不懂政治,也許他搞不懂西方民主政治中所謂“公民不信任政府”的出發點。中共政權不僅不民主,更是高度獨裁,兩年前很紅很紅的國民教育**事件,便引發港人極大反彈。很多中國公民的傲慢自私(搶購香港奶粉、中國憤青恐嚇截斷水源、搶醫院床位生子(以讓孩子入港籍),還有隨處大小便、吐痰、搭公交吃東西等等),更是引起廣大香港市民的厭惡。香港人不相信中共,自是意料之中。

如此,您說香港人信不信由中共通過的提名委員會?他們佔中,並不僅是衝著“可以自由集會、可以自由抗議”的個人自由,更是為了維護整個香港社會有“真普選”的公民自由--特首人選不是由一千兩百人(天知道這一千兩百人的衣服是不是很紅很紅)選出來的“套餐ABC(天知道這些套餐顏色是不是也很紅很紅)”,而是由六百萬港人推選,誰都有資格當特首人選的自助(自主)餐(不管他們衣服顏色紅不紅)!

有篇網絡笑話寫了個中國人與香港人的對話,當中有段非常有意思,節錄於下,與大家共勉。

表哥(港人對中國公民的稱謂)想買手機,在售貨員處與售貨員提到港人佔中-
表哥:人大不是已經通過了,透過1200人的提名委員會提名2到3個特首候選人,由五百萬人投票了嗎?還吵什麼?
售貨員:要是由我選出小米,聯想和諾基亞3部手機給你,你只可以買其中1部,你覺得怎樣?

注:
* 部分香港人民佔據中環(香港經濟命脈地區),為抗議中共政權以一千兩百人的提名委員會選出特首人選給人民投票擇一的做法,通稱“佔中”。
** 港府兩年前欲實行所謂的“國民教育”,也許因為課本顏色太紅(咳咳),香港人民擔心孩子遭中共洗腦,而群起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