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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February 10, 2015

【就食論事】之 消費稅,沒在怕的...嗎?

某日早餐,驚覺:一)飲料漲價了!二)乾撈麵好像少了一片叉燒?唉~汽油跌價,怎地百貨還是照樣漲漲漲呢?君不知,卻原來是消費稅(正統名字為商品與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的陰影,正慢慢籠罩著大馬人民。

何謂消費稅?依照維基百科,消費稅亦名商品及服務稅,乃增值稅的一種。其特質有別於一般銷售稅/零售稅,即僅有消費者承擔,消費稅或增值稅在每個商品/服務的供應過程中,都須繳稅。如此層層疊疊,整個供應鏈(如生產商、經銷商、零售商和消費人)中,每人僅繳付商品增值的稅務。維基百科為這種稅務給了個生動的例子(數字為馬幣):
+-----+----+----+-----+-----+----+-----------+
| 供應鏈 | 售價 |消費稅 | 售價  |扣除進項稅|總繳稅額|成本(售價+繳稅)  |
+-----+----+----+-----+-----+----+-----------+
|原料供應商|  50|  5 |  55 |   0 |  5 |  ??+ 5= ??|
+-----+----+----+-----+-----+----+-----------+
| 生產商 | 150| 15 | 165 |   5 | 10 |  55+10= 65|
+-----+----+----+-----+-----+----+-----------+
| 零售商 | 250| 25 | 275 |  15 | 10 | 165+10=175|
+-----+----+----+-----+-----+----+-----------+
|消費稅總額|    |    |     |     | 25 |           |
+-----+----+----+-----+-----+----+-----------+
依照上圖所示,一樣商品從生產到零售,每個角色都負擔消費稅的一部分。有別於以往的銷售稅,若零售價為250元,銷售稅10%為25元,全數由消費者承擔,而若是消費稅,消費者僅負擔10元,而其他的15元,由生產商和零售商分攤。

這樣說來,消費稅豈不是讓消費者繳較少的稅?很好啊,不是嗎?而且,政府也說,很多的生活必需品如農產品等等,將豁免繳付銷售稅,這不是很好嗎?

只是,紙上談兵,往往無法反映實際情況。至少,政府口口聲聲保證消費稅的實施,不會加重人民負擔云云,可信度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若真如政府所言,消費稅將使人民繳還更低的稅務,那政府為何推行銷費稅?若銷費稅所取代的其他稅收,將比銷售稅更多,那推行銷費稅,如何能提升政府收入?首相納吉於去年十月提呈的2015財政預算案,便清楚言明,消費稅將為國家收入貢獻更多。如此,那些多出來的錢,若不是人民繳交的消費稅,難不成是天上掉下來的?

第二,消費稅計算繁雜,推行時又另有繁文縟節。不僅政府部門,所有須交消費稅的商家和團體(年可徵稅營業額超過五十萬)都需花大筆的錢提升電腦系統以對應消費稅所需的計算、文件和查核。另,為了避免計算錯誤,很多稍大的企業,都得破費聘請稅務顧問,為他們的帳務系統提供咨訊和意見。消費稅顧問費用不菲,大企業的顧問費用只怕在六位數以上,還不包括電腦系統的升級呢!有些商家至今並無電腦系統的,別無選擇,必須購置新的電腦系統。這些額外的開銷,由誰買單呢?

其三,若商家無需登記繳付消費稅(年可徵稅營業額低於五十萬),雖說商品無需繳還消費稅,但一樣無法索取進項稅。如此一來,該商家的成本中,就包括了所付的消費稅。舉個簡單的例子:某麻麻檔年營業額不超過五十萬,無法徵收消費稅,而他們賣印度煎餅的麵粉、糖、鹽和油,都是零稅率(零稅率供應,Zero-rated Supply,不是豁免,只是稅率為零,賣這類商品的商家,若成本有繳付消費稅,可以索償進項稅),照理說應該無需起價,然而,店租將徵收消費稅呀!那成本要誰還呢?

此外,在一些行業中,由於大企業能享受進項稅回扣,這同時對無法享有進項稅回扣的小商家而言,是不公平的。例如,在購買雞飼料時,大農場能索取進項稅回扣,小農場卻不能(雞蛋雞肉都是零稅率的商品,商家可索取進項稅),而雞蛋或雞肉都有管制價格,如此一來,小農場由於得承擔消費稅,成本就遠比大農場來得高了。

中產階級向為國家奶牛,每年繳還繁重的稅務,一毛錢也拿不回,這情況在消費稅實施後,自然更慘,除了所得稅,還得交消費稅。只是同樣的問題,對月入三千以下的家庭而言,傷害更劇。以往這些人基本上無需繳付所得稅,拿一馬援助金,由其他納稅人補貼。可是如今,他們自己卻同樣得付消費稅,那所得的幾百塊援助金,充其量只是拿回自己繳的稅款罷了。

政府出此下策,只有一個原因:國庫空虛。只是近年來,我國財政面貌已大是不同。如今國際油價插水、股市低迷、匯率狂瀉,也不知為時多久,長期依賴國油派發紅包的我國財政,捉襟見肘是可以預見的。由數月前的汽油津貼削減,到直接砍掉津貼,更見政府荷包羞澀的窘境。而近期西馬大水災,賑災、災後重建、早發一馬援助金等,個個都要掏錢,政府其他千奇百怪的開支(如開飛機去度假等等),亦不見減少。消費稅的實行,對我國政府臃腫的財政黑洞而言,只怕也來得太小太遲了。

【就食論事】之 美食無疆界...嗎?

本貓愛吃,所以有關吃的新聞,自然也較挑得起偶滴興趣。日前閱報:檳城林首長終於下達指令:檳城美食攤位,禁止外勞掌廚!理由大抵上是認為外勞烹煮的檳城美食,味道不地道,會破壞檳城身為美食天堂的金漆招牌。

本貓雖未親嘗檳城美食,但一向多與來自全馬各地朋友間交流美食資訊。同樣是娘惹菜為根基,檳城人喜歡魚肉為湯底的叻沙,而古晉人的叻沙則以香料和蝦頭雞湯為主,基本上是兩樣完全不同的東西(中馬的咖哩叻沙、南馬的加東叻沙又是另兩種截然不同的食物),但檳城人就是吃不慣古晉叻沙,而古晉人也大多不愛檳城叻沙的魚(腥)味。兩位來自檳砂兩地的朋友,圍著兩種不同的食物,辯得臉紅脖子粗,大是平常。這,是檳城人對檳城美食的驕傲和堅持。

也是檳城人這份堅持,見證了檳城美食一再揚威國際的威水史。如此,林首長打著守護檳州美食的旗幟,與小販業者對著幹,獲得八成半檳州人的支持,也見證了檳州人對本土美食的自豪,是一種近乎信仰的執著。

林首長七月間提及此事,已然遭遇反彈,如今實行起來,只怕還將繼續招惹不少他州衛道人士(注1:不是味道人士,因此似乎不見美食專家們有所不滿;注2:似乎不見檳城消費者在批評之列)的批評。其實,本貓對林首長此舉的動機何在,深感困惑。為政治利益嗎?不像呀!為保護檳州美食文化嗎?做法卻失焦了!雖一萬四千人的民調中,八成半檳城人贊成林首長的封關政策,但若光以可行度和對成效的預測來看,林首長只怕是還枉做小人的。

何以見得?

其一:可行度--這方面已有多人論及,本貓僅列出一二。多人已指出,除卻此項禁令似乎有犯界貿消部的職權範圍等等行政、立法層面的難題,州政府在查禁和監督各小販方面,可有足夠的人力和物力?

其二:實效性--林首長之所以有此一舉,其實多少也反映了民間的情緒。小販業者面對外勞攤位的搶灘、本地食客對事物品質下滑的怨言時有所聞。然,提升或保持檳州在地美食的品質和味道,拿外勞開刀,真的解決得了問題嗎?

林首長也許更應該關注的,是為何熟食小販們啟用外勞,以及為何他們在辛苦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和口碑後,不是盡力確保自身品牌的品質和聲譽,而是任由訓練不足的外勞掌廚。

啟用外勞的原因可想而知:不外是工資和意願問題。小販難道會因為本地人的工錢比較便宜而請外勞?然就工資問題而言,小販們或有苦衷。每盤炒果條,賺頭是蠅頭小利,如何出得起能令本地人心動的工資呀?起價又怕人不來吃,減料又怕顧客嫌棄,自己一人實在忙不過來,怎辦?唯一出路:請外勞呀!煮累了,想找人代工?身邊只有個外勞呀!所以,林首長若真要對付,不是對付外勞,而是對付本地人吃不起好料,付不起工錢的大課題呀!

此外,若真有人白拿執照,光靠外勞掌廚煮些亂七八糟的食物出來賺錢的,林首長但鍘無妨,然,您如何辨識這些人呢?如何不確保鍘刀之下沒有冤死之魂呢?

收筆前,本貓對林首長的一段話,大感共鳴:吉隆坡某街素以美食出名,然如今名聲一落千丈,何也?外勞掌廚也!本貓下週將在此街附近公幹,想來也悲哀,吃什麼呢?整個所謂的黃金地段,放眼過去,全是阿拉伯籍、緬甸籍掌廚,甚至那些高級商場中,各大外國知名連鎖高檔美食餐廳,也無例外。難道天天吃酒店的嗎?唉~

吉隆坡市中心美食業已然完全淪陷,檳城呢?

【就食論事】之 套餐式民主

八十年代本貓看港劇,每當有餐廳場景,劇中人物例常點滴東西,通常為“套餐”。說來笑話,本貓當時不懂什麼叫“套餐”,更不懂港人茶餐廳所謂滴“A餐”、“B餐”,直到開始光顧快餐店時,才知道“套餐”的定義。幾樣東西分開買,比較貴(無論成本或售價),但套在一起賣,比較划算(無論對顧客與老闆而言),蓋因一次賣一個商品,和一次賣多個商品,固定成本(員工做一次買賣的時間、水電供應、硬體設施)不變,所以,賣多就賺多,價格便有下調的空間。

套餐的好處,在於方便和省錢。但有個“小”犧牲:自由。

我想吃漢堡與汽水,但不想吃薯條,然若分開買,漢堡加汽水的價格竟貴過套餐,你說我有得選嗎?說到底,顧客雖能自由點選商家所提供的套餐選擇,並從套餐中省些錢,但並沒有太多的自由選擇僅花錢買自己愛吃的東西,最終獲益最大的,還是商家。

這樣滴自由,我稱之為“套餐式自由”。

套餐式自由,說穿了,並不是很好的自由。換句話說,套餐式自由,乃是經過“精心策劃”,給了顧客(類似虛構的)選擇的自由。負責(謀算)預備套餐的人,才是完全的贏家。有什麼例子呢?剛才餐廳的套餐是一例,買電話配套時選擇手機也是一例,最近將這套餐式自由運用得爐火純青的,莫過於強國中共政權,以套餐式自由的方式,提供給港人看似自由的套餐式“普選”了。

日前某教會某周刊有文提到對港人佔中*的看法,作者的見解大略為“行使個人自由以不可妨害他人自由為基本”,和以“鄰舍露天焚燒並自詡有他的自由”為例,達到“所以港人佔中是濫用自由”的結論。孤不論露天焚燒這例子並不能很好的詮釋港人佔中,作者論及港人佔中的自由,從基礎上便錯了。

作者自稱不懂政治,也許他搞不懂西方民主政治中所謂“公民不信任政府”的出發點。中共政權不僅不民主,更是高度獨裁,兩年前很紅很紅的國民教育**事件,便引發港人極大反彈。很多中國公民的傲慢自私(搶購香港奶粉、中國憤青恐嚇截斷水源、搶醫院床位生子(以讓孩子入港籍),還有隨處大小便、吐痰、搭公交吃東西等等),更是引起廣大香港市民的厭惡。香港人不相信中共,自是意料之中。

如此,您說香港人信不信由中共通過的提名委員會?他們佔中,並不僅是衝著“可以自由集會、可以自由抗議”的個人自由,更是為了維護整個香港社會有“真普選”的公民自由--特首人選不是由一千兩百人(天知道這一千兩百人的衣服是不是很紅很紅)選出來的“套餐ABC(天知道這些套餐顏色是不是也很紅很紅)”,而是由六百萬港人推選,誰都有資格當特首人選的自助(自主)餐(不管他們衣服顏色紅不紅)!

有篇網絡笑話寫了個中國人與香港人的對話,當中有段非常有意思,節錄於下,與大家共勉。

表哥(港人對中國公民的稱謂)想買手機,在售貨員處與售貨員提到港人佔中-
表哥:人大不是已經通過了,透過1200人的提名委員會提名2到3個特首候選人,由五百萬人投票了嗎?還吵什麼?
售貨員:要是由我選出小米,聯想和諾基亞3部手機給你,你只可以買其中1部,你覺得怎樣?

注:
* 部分香港人民佔據中環(香港經濟命脈地區),為抗議中共政權以一千兩百人的提名委員會選出特首人選給人民投票擇一的做法,通稱“佔中”。
** 港府兩年前欲實行所謂的“國民教育”,也許因為課本顏色太紅(咳咳),香港人民擔心孩子遭中共洗腦,而群起抗議。